品牌加盟项目

商品陈列必须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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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商品陈列必须一目了然

  这点要求当顾客走到或站在柜台或展示架前,一下就能形成对商品全貌的整体感觉,并及时正确了解到与商品相关的内容,如产地、规格、品牌、价格、质地等。

  顾客一般不会购买陈列不清晰、摆放杂乱、排列无序的商品。

  (2)商品陈列要展示使用功能

  陈列是为了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因此商品陈列应使顾客感受到商品的使用功能和使用效果,如服装类商品悬挂展开或利用固定模特成穿着状的陈列方式。

  这样对大多数感性购买者有较强的吸引和诱导作用,容易较快地产生购买欲望。

  (3)突出重点和特殊商品

  重点和特殊商品的陈列要新颖或引人注目。重点商品是指店铺某一时期的重点销售商品、应季商品、时令商品等;特殊商品是指削价商品、优惠供应商品等。

  店铺对重点销售或特殊商品应专柜陈列、特殊摆放或用店堂广告说明、箭头指示等以引起进入顾客的注意。

  (4)多变少动

  一种商品不论其销售如何都要经常更换,以给人生意兴隆的感觉。而少动是指一种或一类商品的陈列位置,要相对稳定,使顾客逐步习惯某类商品的固定销售位置,给顾客以稳定方便的感觉。如果个别类别的商品确实需要夏!换陈列位置,应做到标志醒目,寻找方便。

  (5)充实、干净、整齐、有序

  “充实、干净、整齐、有序”的商品陈列是顾客建立信任感和购物信心的基础。,货架半空,环境脏乱,摆放无序的店铺,是不会有什么生意的。

  (6)适应顾客的购物习惯

  顾客的浏览一般有深度和高度,商品的较低摆放位置和很高悬挂位置等都要与顾客的心理习惯相适应。从地面摆到屋顶的商品,不论如何整齐也不会使人满意。

  (7)新材料和技术方法的应用

  “喜新厌旧”是消费的基本原则,把较新的陈列技术手段用于商品陈列也是重要的陈列原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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